关于开展信息工程学院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答辩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4-15  作者: 来源:  浏览量:6654

信息工程学院2023届本科毕业生:

    信息工程学院定4月20-4月26日开展毕业设计答辩工作,答辩形式采取线下的形式。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院在学生毕业设计完成的基础上对学生答辩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者方可参加答辩,未通过者不得参加答辩。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定稿时间:4月14日前;

  (二)查重时间:4月16日前;

  (三)学生提交答辩申请表(见附件1)时间:4月18日12:00前,并以教研室为单位提交答辩资格审查统计表(见附件2);

  (四)毕业设计答辩安排表公布时间:4月19日。

    二、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取消毕业设计答辩资格:

  (一)剽窃他人成果或直接照抄他人设计

  (二)毕业设计经学院二次查重后,毕业答辩前重复率仍高于学院规定的20%重复率;

  (三)弄虚作假,虚构编造实验数据;

  (四)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安全规定且造成严重后果或有其他严重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

  (五)未完成毕业设计、未经指导教师同意参加答辩;

  (六)毕业设计存在较大错误,经指导教师指出而未修改;

  (七)毕业设计撰写不符合规范要求,内容与其他同学雷同;

  (八)毕业设计作品未完成。

    三、答辩过程中,每个学生答辩时间不低于15分钟,其中自述时间应不低于10分钟学生简要叙述毕业设计相关内容,并通过PPT、软件或硬件作品进行展示答辩小组成员将根据学生毕业设计内容提问,学生针对所提出问题进行答复回答问题不少于3个。

    四、学生须认真准备,根据指导老师指导,提前熟悉答辩过程中应知应会的内容,不断完善毕业设计内容,并提高表达能力。

    五、请2023届本科毕业生务必抓紧时间修改毕业设计认真听取指导老师的修改意见,答辩学生在答辩前需要提前准备好毕业设计相关材料,以备答辩。按时完成毕业设计相关内容,如未按时间完成,不得参加毕业设计答辩。(撰稿: 张彬杰  审核:党勰)



附件1:信息工程学院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答辩申请表.doc

附件2:信息工程学院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答辩资格审查统计表.xls